各部门、各单位:
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防范化解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相关风险的精神,切实维护我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、信息安全及合规经营环境,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最新指示要求,经单位研究决定,在全单位范围内组织开展虚拟货币挖矿行为自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高度重视,充分认识自查工作的重要性
虚拟货币“挖矿”活动消耗大量能源,与国家“碳达峰、碳中和”目标背道而驰,且存在网络安全、金融风险、合规隐患等多重问题,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利用单位资源(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提供的计算机设备、网络带宽、电力、服务器、场地及各类信息系统账号权限等)进行虚拟货币“挖矿”相关活动,本次自查工作是严肃的纪律要求,也是排查风险、堵塞漏洞、强化管理的必要举措,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,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,确保自查工作全面、深入、彻底。
自查范围与重点内容
(一) 自查范围: 单位内部所有部门、分支机构、子公司(若有)以及所有员工(包括正式员工、劳务派遣人员、实习生等)。
(二) 重点内容:
- 利用单位资源挖矿情况: 是否存在利用单位办公电脑、服务器、工作站、网络设备、云服务资源等硬件设施,或单位提供的电力、网络带宽等资源,安装、运行虚拟货币“挖矿”程序(包括但不限于CPU挖矿、GPU挖矿、ASIC挖矿等)或参与“云挖矿”、“合约挖矿”等行为。
- 相关软件安装与运行情况: 单位计算机及服务器上是否安装有虚拟货币“挖矿”软件、矿池软件、钱包软件或其他与“挖矿”相关的辅助工具、插件,是否有异常进程占用大量CPU、GPU或网络资源的情况。
- 外部接入与访问情况: 是否存在通过单位网络访问境外“挖矿”网站、矿池服务器,或下载、上传“挖矿”相关程序及数据的行为。
- 个人行为与单位责任边界: 明确禁止任何个人利用单位资源进行“挖矿”,同时也要排查是否存在员工通过技术手段隐藏“挖矿”行为,或利用单位管理漏洞谋取私利的情况。
- 与虚拟货币相关的其他风险行为: 如利用单位账户进行虚拟货币交易、融资等(虽非直接“挖矿”,但亦需关注其合规性)。
自查工作要求与时间安排
